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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1—201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2-09-07浏览:175

关于做好2011—201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

各班级:

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,现将我校2011—201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请严格按照4166奥门金沙游乐场《学生手册》(2010)有关规定,做好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。

二、各班级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组,成员由班主任、班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。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在班级公布,各种加分、减分项目要有依据,实事求是。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小组,切实加强对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与宏观调控,对本班级测评结果严格把关,测评有关资料各班级自存备查。

三、各种奖学金评选严格按《4166奥门金沙游乐场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》执行,考试课平均成绩按算术平均数计算。校三好学生标兵、校三好学生的评选,按照《4166奥门金沙游乐场三好学生评选办法》执行,名额不限。

四、转专业学习的学生,2011—2012学年综合测评在原班级进行。

五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《4166奥门金沙游乐场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执行。

六、各类奖学金评选应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布后进行,三

好学生的评选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后进行。

七、评选结果请于918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。其中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(需上交分别按德育、智育基本分、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的三张表格)、奖学金申请表、三好学生登记表报送原表;奖学金汇总表、三好学生汇总表、除报送一份纸质的外,电子版也要拷贝至院团委办公室。

八、各种表格务必按学号顺序排放,学号填写、录入必须准确  

评优表格.xls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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